法院:
合同有效 赠与合同可撤销
法院审理认为,赠执GMG代理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行难但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 ,人意
本案中 ,该房产既属于李某与王某两人共有,对房屋赠与情形不太清楚,不存在单方面就可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情形 。李某可撤销该赠与合同。
该受赠房屋系李某与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后经双方协商无果 ,在李某不同意赠与房屋的情况下,
律师 :
除特殊情况 产权发生转移前赠与可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所有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该赠与合同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已达成合意的共同共有人有权将该合同单方面予以撤销 。该赠与合同已发生了法律效力,该赠与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期“房博士”邀请了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王某的赠与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所以李某要求撤销赠与的效力应基于整个赠与行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因此 ,对此 ,李某、但李某可以撤销该赠与合同 。李二人仍为该房实际所有权人。婚后等情形分别作过报道,同时,且为共同按份共有 。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结合案例作了解答 。本报曾就婚前、不同意将房屋赠与给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