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5日,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余某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上驾车逆行距离已长达27公里 。却左转沿车辆下高速路匝道逆向驶入雅西高速公路,石棉县法院对去年“10·25”雅西高速逆行案(本报曾作报道)进行了开庭审理 。未按进入高速路导向指示牌导向行车,
因余某在交通警察指令其停车后 ,民警通过布控、选定拦截地点等措施 ,从汉源往石棉方向行驶。于当日12时27分在G5京昆高速石棉县鸡公山隧道附近将余某驾驶的车辆截停。
石棉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余某驾驶机动车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上长距离逆向行驶,余某因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驾驶机动车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