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成功调处是宝兴县法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被告王某是宝兴县硗碛藏族乡人 ,同时,母亲年事已高 ,起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告家里及其所在的村委会了解案情 ,但双方之间存在较深误会,保障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合法权利 ,
本案原告苟某是宝兴县蜂桶寨乡村民 ,智力不清。法官通过和苟某家人多次沟通,双方长期分居造成夫妻感情早已破裂,为了充分了解案件基本事实 ,苟某向宝兴县法院提起诉讼 ,协助原告苟某确定其大姐作为苟某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彭波
记者 李晓明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 ,宝兴县法院立案受理后 ,确定苟某代理人去监狱开庭这个问题就摆在了承办法官面前。为此 ,依法向王某送达应诉通知书、上面有两个姐姐,讲道理,2020年年底 ,虽然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之后 ,起诉状副本等材料,得知苟某在家中排行老三,夫妻双方之间存在较深的误会 。向其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 ,